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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校园网管理办法

来源: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日期:2025-05-08点击:10

(院发[20156号)

为加强校园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促进校园网的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1 校园网所有用户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用户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管理办法。

1.2 校园网所有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

1.3 校园网所有用户不得在网络上接受和散布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仇恨、歧视和破坏民族团结,宣传邪教,以及其他不健康或色情信息。

1.4 校园网所有用户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侮辱、诽谤、损害他人、单位或地区声誉的信息。

1.5 校园网所有用户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1.6 严禁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设置破坏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破坏网络资源等危害校园网的活动。

1.7 校园网所有用户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严禁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及其他数据,不得侵犯他人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8 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为学院校园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校园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处理校园网的日常事务。

1.9 各部门(或入网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入网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情节轻重对其采取如下惩罚措施:警告、注销个人用户、停止有关计算机入网、停止子网入网,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等。

1.10 任何人员不得使用软件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的口令、盗用他人网络资源、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

第二条 校园网设备管理

2.1 校园主干网的所有设备,包括光缆及附属配件、路由器和交换机等属于学院的固定资产,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负责主干网的运行管理、设备管理,保证主干网的畅通。

2.2 校园网的非主干部分(含线路和设备),属于校园网的组成部分,由各部门(或入网单位)和个人负责维护和管理;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负责管理指导和技术支持。

2.3 各部门(或入网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换校园主干网设备和更改配置,对非主干网部分的建设和更改需事先征得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同意,并接受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的指导。各部门(或入网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共同维护校园网运行,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

第三条 校园网IP地址管理

3.1 全院网络IP地址由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负责统一管理和分配。

3.2 各部门(或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由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统一分配的IP地址,不得私自设置、更改IP地址。

3.3 各部门(或入网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他人转让IP地址。如违反此规定,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有权停止其使用校园网;情节特别严重的,上报学院对其进行处罚。

3.4 任何人员不得使用盗用他人IP地址。

第四条 校园网接入公网

4.1 校园网使用账户管理系统接入公网,校园网账户的管理由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负责。

4.2 校园网账户管理按《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校园网接入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个人在获取账户后,通过账户登录接入公网。

4.3 凡由校园网接入公网的用户,校园网将进行流量控制和使用记录。

4.4 校园网账户不得擅自转让,不得随意将口令告诉他人或借用他人的账户使用,不得在上网过程中,随意将计算机交由不熟悉的人使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校园网账户持有者负全责。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更改校园网线路和拓扑结构,不得将外网接入校园网或与院外单位联网,不得私自发展院外用户。如有此类事情发生,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有权加以制止,拒绝其加入校园网络,并报学院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校园网应用平台建设由使用部门提出并建设,并报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备案。应用平台建设中涉及网络环境要求、资源配置等,应与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共同协商、共同规划。应用平台可根据对网络环境的要求,交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托管。应用平台的信息内容、设备运行、设备维护责任由使用部门承担。

第七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以经营为目的的活动。

第八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络上设立游戏站点或纯娱乐性的、与校园网络宗旨相悖的站点。一经发现,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有权将其从校园网络上隔离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