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学院教学工作有序、规范、安全开展,学院成立了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政主要领导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为各单位负责人,秘书单位为教学保障处。

实验室安全工作由教学保障处一名副处长专门负责。各实验中心配有安全员,负责日常检查工作,每间实验室有明确的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落实到实验室的每一名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