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2024年科研业绩点统计和科技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12-12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业绩计算办法相关规定》和《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科技奖励试行办法》相关要求,现开展2023–2024年科研业绩点统计、科技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科研业绩点统计说明

1、申报人必须为我院在职在编教职工,科研业绩点计算时段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此前已在南邮大校统计发放的,不再纳入本次统计;此前未统计的,本次一并申报)。

2、申报人须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被SCI、EI、SSCI、A&HCI、SCD等收录的论文需提供南邮大校或其他高校图书馆出具的纸质收录证明1份)

3、科研业绩点统计范围以科研业绩工作业绩计算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准。

4、各项奖励成果(含立项、获奖、发表、收录、出版等)均以权威机构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学术论文级别参照《南京邮电大学学术论文榜》进行认定。

二、科技奖励申报说明

1、申报人必须为我院在职在编教职工,科技奖励申报与科研业绩点统计时间节点保持一致,即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此前已在南邮大校统计发放的,不再纳入本次统计;此前未统计的,本次一并申报)。

2、申报人须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被SCI、EI、SSCI、A&HCI、SCD等收录的论文需提供南邮大校或其他高校图书馆出具的纸质收录证明一份)

3、申报范围和条件以科技奖励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准

4、申报的各项奖励成果(含立项、获奖、发表、收录、授权等)均以权威机构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

三、材料提交

1、上述电子材料请发至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邮箱cxy@nytdc.edu.cn。

2、上述证明材料须在12月20日(周五)17:00前交至扬实1412,过时视为自动放弃。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将在12月20日后对材料进行审查,并报学院审核批准。未尽事宜由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丁旭东  

联系电话:89716024

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处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科研业绩点和科技奖励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