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3-15浏览次数:29

        一、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增强安全意识,重视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处理电器事故的一般技能,熟悉本室配置的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四、学生进行实验时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实验前须熟悉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否则不得进行实验。
        五、使用电热设备时应有专人看管检查,严禁私接电源线路。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得擅自离岗,以确保安全。
        六、在进行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时,应有安全措施,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故障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实验实训。
        七、实验结束后必须做好安全检查,清点工具、设备和器材,下班前切断必须关闭的电源、水源、气源、火源,关闭门窗。
        八、对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丢失器材设备或造成事故的,应立即向教保处汇报,教保处视其具体情况向学院和保卫部门报告,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学院和保卫部门报告。凡隐瞒事故,知情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